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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关于规范陪诊行业破题老有所依的建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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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岩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陪诊行业破题老有所依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行业发展整体现状

    陪诊师是顺应社会需求诞生的新兴职业,有效填补就医服务市场缺口,同时拓宽就业创业渠道。目前行业整体处于发展初期,仍存在诸多短板。

    1.制度体系不完善,国家尚未明确陪诊行业主管部门,配套法律法规、统一行业规范缺失。

    2.职业身份未认定,陪诊师暂未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 年版)》,相关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也未建立。

    3.监管权责待厘清,卫健、民政、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监管边界不够清晰,易出现监管空白或职责交叉问题。

    4.法律定位不明确,陪诊服务的法律地位、服务性质与服务范围尚无统一界定,行业难以实现有法可依。

    二、现阶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国家及省级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国家及行业标准有序研制。民政部牵头开展《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基本要求》国家标准起草工作;依据《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 版)》,《养老服务机构陪同老年人就医服务规范》行业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

   地方团体标准先行落地。辽宁省养老服务业联合会发布《TLLHH+007—2025 陪诊师职业技能规范与从业指南》团体标准,填补地方标准空白。按照地方标准改革要求,2025年7月1日起全国停止市级地方标准制定与发布。

  (二)强化行业综合监管执法

  依托《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聚焦陪诊服务价格、广告宣传、合同条款等重点环节,严厉查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落实医养结合相关政策,推动卫健、民政、市场监管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构建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保障服务双方合法权益。

  (三)完善诉求投诉处置渠道

  现阶段因行业主管部门未明确,官方统一信息平台暂未搭建。各部门严格遵照辽宁省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相关规定,依托政务便民热线,常态化受理、处置群众关于陪诊服务的各类诉求。

  (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核

  依托营口市职业技术学院,从课程开发、师资建设、实训基地、考核认证、校企合作五个维度,系统化开展陪诊师职业技能培训,夯实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五)推动业态融合与市场准入

  深化金融与服务融合。引导保险机构优化健康险产品,嵌入诊疗陪伴服务;同时强化保险行业监管,杜绝虚假宣传、违规承保等问题,推动陪诊服务与健康险规范协同发展。

  简化市场准入流程。病人陪护服务已纳入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属于一般经营事项,无需专项许可审批,经营主体可通过一网通办便捷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六)加强行业普法宣传引导

  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领域分工,通过提醒告诫、普法宣讲等形式,引导陪诊服务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坚持守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行业风气。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厘清监管权责边界。待国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后,进一步细化各部门监管职责,理顺监管流程,消除监管盲区与职能交叉问题,提升协同监管效能。

  2.持续跟进标准建设。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步完善全层级标准体系。

  3.搭建官方服务平台。在主管部门确定后,协同推进陪诊行业官方信息平台建设,健全行业管理、信息公示、服务对接等功能。

  4.助力职业体系完善。持续推进陪诊师专业培训、考核认证工作,同步配合上级部门推动陪诊职业身份认定、职业技能鉴定等相关工作落地。

  5.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陪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6.明确行业法律定位。配合上级部门研究界定陪诊服务的法律地位、服务性质与范围,推动行业实现依法经营、依规管理。


  联系人:申震,电话:266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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