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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我市推动电梯验收检测检验服务市场化的建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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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世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推动电梯验收检测检验服务市场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市场监管,着力规范市场秩序

近年来,我局持续强化对电梯检测市场的监管力度,每年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对在我市开展电梯检测的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内容涵盖检验检测业务及技术管理、检验检测记录与报告、异议处理机制、信息化应用情况以及现场检测工作状况等多个方面。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电梯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稳定性与可靠性,为我市电梯安全运行筑牢坚实的监管防线。

二、深化市场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自2021年起至今,我市电梯检测市场稳步发展,先后有17家电梯检测机构在我局完成备案,并积极参与我市电梯检测工作。在此过程中,省局、市局持续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对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2家电梯检测机构予以坚决清退。截至目前,我市备案检测机构共15家,有力地深化了电梯检测市场化改革进程,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为电梯检测服务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

依据2023年12月省局印发的《关于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电梯检验工作的公益属性。在电梯定期检验工作中,原则上由具有公益属性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我市电梯定期检验工作主要由营口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负责开展,对于能力不足的部分,则由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予以有力保障,切实维护了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为适应现代化监管需求,我市依据《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积极推进电梯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电梯检验检测全程录像工作规范》执行全程录像记录工作要求,实现检验检测过程的透明化、可追溯化管理。

同时,应用辽宁特种设备追溯管理系统的电梯检验检测业务功能,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可通过该平台便捷地申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业务。电梯检验机构和检测单位则借助平台受理相关业务,并全程利用平台的检验检测子系统及手持终端(如手机、平板电脑等)开展检验、检测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有效提升了检验检测工作的效率与质量,进一步增强了我市电梯安全监管效能。

感谢您对我市电梯检测检验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优化工作措施,推动我市电梯检验检测市场化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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