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监督指导。现对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有关部门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为牵引,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持续完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市未发生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全局稳定、稳中向好。
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近几年,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通过政务网站、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介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6政务公开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培训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5.6万册、举办各类培训192次,涉及市场主体1.86万家次,覆盖人群约16万人次。此外,每年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专业人员进社区、进企业、进商超、进校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其中,2024年进社区59个、进生产企业186家、进商超和餐饮场所3920家、进校园220余所,开展线下宣传活动100余场,覆盖人群约3万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形成“全民共建、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二、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办理
各有关部门通过政府12345和12315政务热线、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辽事通、发布投诉举报线索征集等,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重点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三、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我们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一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和销售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近些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开展“铁拳”行动,其中2024年全市共查处食品案件554件,罚没款53.01万元,案件数量同比2023年降低18个百分点,切实保障我市连续多年未发生区域性和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二是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落实“行刑衔接”机制,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移送公安机关问题线索6件;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资产品执法检查,移送公安机关线索1件。三是食品犯罪终身禁业。近三年,全市有70人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被终身禁业。
四、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市场监管局强化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监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生产加工,防止交叉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肉制品、白酒、速冻食品、水产加工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并适时进行“回头看”,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先后开展水产品、肉类产品等专项整治,其中2024年我市在食品生产领域查处肉类产品案件3件。二是加强食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原材料质量的监管,严格推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食品原材料来源可追溯、质量合格。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以集中用餐单位承包经营、大宗食材追溯、有害生物防治、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等为重点,落实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协同监管,进一步督促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加强网络餐饮销售新业态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推行“线上+线下”同频监管,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销售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健全完善新业态监管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效。四是加大对抽检监测的不合格食品曝光力度。市市场监管局不定期通过“食安辽宁”公众号、政务网站等我市公布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名单,对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置。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深入实施食品生产规范提升、食品流通管理规范提升、餐饮环境改善提升及集中用餐单位质量提升,加强“两超一非”制假售假”等问题治理,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征求代表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支持,使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取得好的成效。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