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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的提案》(第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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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开展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为新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全力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利用寒假期间改造升级。一部分学校针对食堂功能分区不合理、设备老旧、设施设备与就餐人数不匹配等问题进行了改造,采取有力举措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二)开展培训,压实责任。今年2月24日,我局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了春季开学前食品安全培训会。市直各学校及承包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以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共计20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从校园食堂准入管理、大宗食材的电子化追溯应用、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有害生物防治、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指导各校园食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三)强化指导,排查隐患。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深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从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及储存、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配备等进行检查。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春季学期师生饮食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要求学校立行立改。市局联合驻局纪检组、市教育局开展了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合抽查,共抽查校园供餐单位3家、高中3家,提出整改建议3条。各县区市场局牵头会同属地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同步开展了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依规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四)建立机制,长效监管。完善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投诉处置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接诉即办”,及时处理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建议,防范化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全力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处置效率,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自我局发布《关于对“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后,目前暂未就“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发放举报奖励。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指导学校食堂对照“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自查自纠问题隐患,不落死角、不留空白。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切实帮助学校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对排查中发现流程布局、功能分区不合理,基础设施设备损坏、老化,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要求学校及时开展改造,确保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加工存储满足食品安全要求。

(二)指导中小学校园依托“食安辽宁”平台完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材供应商等基础信息电子档案,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具体项目落实到责任人员。通过上传进货票据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实现大宗食材电子化管理。

(三)持续开展全市市场监管所(分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人员编配和经费保障,开展综合业务培训,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联系人:林泽,电话:1594171456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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