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辽宁省营口市2024年度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行业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62人(名单附后)。
一、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8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咨询电话:0417-2666308
举报邮箱:ykgsjrsk@163.com
二、名单所列人员请在公示期内携带个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照片、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进行资格核查,逾期未到人员后果自理。
资格审查地点: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3号 307室)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咨询电话:0417-2666308
附件:2024年度营口市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行业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