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市做好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一、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年报服务指导
一是加强年报“多报合一”指导服务。主动公开业务咨询电话,加强宣传和相关事项填报指导。
二是持续开展“年报+”精细化服务指导。2024年度企业年报服务指导工作,继续实行精细化管理,分类标注、分级管理;分类施策、分别服务。
三是持续开展“年报+”助企惠企服务。惠企政策精准送达,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及时查询和掌握。
二、提升监督效能,规范年报数据质量
一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监管。持续推进休眠企业服务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出清。指导并规范财务信息全零填报且无正当理由的企业按实际情况填报。
二是持续开展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大型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加强对其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监管。
三是做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工作,依法查处未按要求年报、超驻在期限的代表机构。
四是持续做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鼓励、指导个体工商户利用好微信小程序规范填报。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规范有序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投放,让经营主体充分知晓、主动年报。推动年报公示与加强信用监管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整体活跃度和企业存续质量。
解读单位: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 读 人:崔 玉
解读电话:0417-266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