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摸清底数,分类登记,实行销号管理。
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提升民办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市政府食安办印发了《关于规范民办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营食安办发[2023]8号),要求县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对有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的幼儿园,开办食堂要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上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对达不到幼儿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指导、督促其进一步提升改造,从而达到条件。对食品安全设施配备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幼儿园,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属地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对未取得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办的幼儿园食堂,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其尽快办理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正常经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幼儿园停止自营食堂,选择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单位供餐。
经统计,大石桥民办幼儿园自营食堂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108家,未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的幼儿园1家由教育部门督促办证,无食堂。盖州市民办幼儿园自营食堂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92家。鲅鱼圈区民办幼儿园176家,其中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122家。对无主体资格证明的54家幼儿园由教育主管部门督促办证,属地市场局已责令开办方暂停自营食堂,选择配餐供应。老边区民办幼儿园自营食堂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33家。站前区民办幼儿园自营食堂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45家。西市区共有25家民办幼儿园,其中自营食堂且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的23家,另2家选择配餐企业供餐。
二、推动“两个责任”在民办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域落实落细。
各地进一步督促开办食堂的民办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指导幼儿园加强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我市自营食堂的幼儿园依法配备了食品安全员,2家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一季度,对民办幼儿园食堂有针对性开展检查情况,发现相关问题36个,全部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林泽 电话:15941714567
抄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