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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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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营口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监管和行政执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章立制规范执法,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1.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起草印发了《营口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成立了“八五”普法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近五年普法工作重点。

2.转发并落实了省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辽宁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版)的通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汇编的通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试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扣押、没收财物 管理处置办法(试行)》,进一步丰富了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及时转发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指导市局综合执法队和县区局依法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

3.起草印发了《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落实了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规范了我局案件审查程序。

4.为落实李强书记及姚华明市长在年初全市营商环境暨高质量项目发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起草了《营口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二)完善司法行政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提升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在机构整合以后,按照择优的原则聘请了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明确了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及相关责任义务等,对我局的涉法事务及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进了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

2.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着力提高复议案件回复质量,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今年我局被复议案件1件,目前正在审理当中。今年我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3件,均胜诉。积极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庭应诉案件的应诉率为100%。

(三)明确主体加强培训,打好依法行政基础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暂行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为实现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归集和信息化管理,及时将已通过执法考试的执法人员的信息录入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并实施动态化管理,确保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今年省司法厅共为我局执法人员发放执法证223个,市局法制部门严格规范发放范围,对其中已退休、调转其他部门及调换到综合岗位的同志的执法证进行了扣发及暂扣处理,进一步从严管理执法证件,保证了执法主体的规范性。

2.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软实力。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使执法队伍能够更加适应和担当起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省市场局“强化行政执法岗位涉法培训”的要求,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有关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及处罚程序相关业务培训,全系统共计361人参加了培训。市局各业务部门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化妆品监管、食品、药品等专门业务培训,全系统共800余人次参加了各类业务培训。

3.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会签文件把关。今年分别针对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不一致及与新制定《民法典》、《营商环境条例》、“证照分离”改革及《外商投资法》原则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完成30余件会签文件征求意见工作,有效明确了职责,并为上级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供了有益参考。

(四)加强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善于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党组中心组宪法学习,把宪法、民法典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专门召开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党组扩大会,党组书记栾勇同志主持会议,并带领全体班子成员及重要科室负责人针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

2.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场监管“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内容。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组织系统深入学,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积极借助“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各级“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学用思贯通、知信行统一。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普法实效。市局各业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化妆品安全宣传周”等普法活动,进一步引导群众了解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五)《中共营口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营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实情况

1.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规范中介服务,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2022年7月,按照辽宁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公布的《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及时调整我市市直及县区两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组织开展执行清单重点抽查。 2022年7月5日-7月20日期间,对全市重点行政审批部门执行清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检查。二是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以加大改革力度和优化审批服务为重点,在调整改革方式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网上办等方面实现新突破,目前我市市级层面推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5项改革创新目标。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功能优势,推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等13项改革创新目标。截止三季度办理“证照分离”改革审批事项35534条,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1707条,审批改为备案1130条,实行告知承诺5885条,优化审批服务16812条。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功能优势,推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等13项改革创新目标。三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一单两库”,健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明确随机抽查事项,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程序,规范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流程,建立考评机制,推进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覆盖开展。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开展“净源”专项行动,扎实巩固全市存量文件清理,严格把控增量文件出台审查,同时围绕“净源”行动方案中提出的涉及行政垄断的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对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提示函》,要求各部门按照“净源”行动方案要求,着重加强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力度,逐条逐项落实,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位。五是强化公平竞争执法。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健全反不正当竞争投诉举报和处置回应机制,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利用红盾外网发布《关于建立不正当竞争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告》;出台相关文件,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发布此项此次专项行动公告和投诉举报受理通道,聚焦4方面问题,重点查处虚假宣传、混淆行为、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和刷单炒信等16个违法行为;今年共开展宣讲、培训、合规指导33次。

2.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我局严格执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 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加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2022年7月,市局综合执法队于营口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召开行刑衔接工作会议,就下一步如何配合、开展好行刑衔接工作交换了意见。二是加大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力度。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全省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市场监管不同领域,组织开展落实上级部门部署的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案件查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品安全攻坚、“保卫舌尖安全”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国产婴配乳粉、保健食品五大专项治理行动,清查网络餐饮经营户4350户次。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为抓手,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非法医疗器械、化妆品通过合法渠道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零容忍”,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检查各类特种设备约5000台(套),排查燃气管道约400千米,建立追溯信息钢瓶约4万只,报废液化气钢瓶6万余只。持续推进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清零”行动,指导检测机构开展检测电梯3000余台。聚焦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合规”行动,认真开展2022年辽宁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发现问题30个,已要求企业当场改正。截至目前共查办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共计191件,切实突出了行政执法效果,彰显了执法威力。

3.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持续加强价格监管,维护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今年疫情发生以来,为进一步维护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全市经营者切实承担保供稳价、防控疫情的社会责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全市重点领域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发布《关于规范疫情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并综合运用政策指导、提醒告诫等手段,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提醒经营者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商业道德,合理解决疫情防控背景下物资供应及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监管人员对主城区内商超、保供点、药店等经营场所开展不间断巡回检查。重点加强对日常生活所需的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和医用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蔬菜销售价格、进货渠道、进货价格、货源情况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封控期间群众线上购物的情况,监管人员通过线上监测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保供点的价签和购买物品的小票、店内实物进行抽查核对,严防经营者在线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出现价格欺诈等行为。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聚焦“关键少数”,切实履行党政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均通过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必要时会邀请聘请的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意见。市场监管局2022年截至目前共召开局党组会议34次。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按规定应出庭案件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提升队伍法治意识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 ,提高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管市场的能力;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健全完善法治工作制度。根据机构改革和市场监管需要,研究制定2023年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法治制度并贯彻落实;适应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需要,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快完善监管机制。把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之一大力推进。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年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惩戒、信用修复、“双随机、一公开”等基础制度。突出抓好违法失信管理,用好“黑名单”制度,形成企业信服、公众认可的信用监管制度措施。探索完善放管衔接、放管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相协调的监管措施。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四)持续强化安全监管。一是加强食品领域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执法。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和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靶向开展校园、农村、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二是加强药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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