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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辽河老街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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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辽河老街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营口辽河老街内餐饮单位及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切实做好食品摊贩的责任意识,保障群众饮食健康和公共安全,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在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下,市市场局对区市场局进行多次业务指导,并多次对老街进行联合实地监督检查采取四项举措积极保障老街游客食品消费安全,不断健全老街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分类监督指导。指导街道办事处对符合经营条件的业户核发《食品摊贩备案证明》,根据不同的经营品种对老街经营户分别进行食品安全各项指导和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固定店面和食品摊位经营户落实索票索证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指导食品摊位经营户统一公示“两证一书”等相关许可文件和食品安全宣传内容。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组织200余名食品制售、销售摊贩负责人在少数民族文化宫举办了老街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动员暨培训大会,讲解了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符合的条件、个人卫生、设施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方面应当遵守的规定,及食品摊贩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健康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个人卫生管理、防尘防蝇设施、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力争将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三是加强监管力度。重点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从业人员卫生防护措施、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卫生状况等环节,以风险等级高、易发多发问题的食品经营业态为重点,关注热销食品、“网红食品”,着重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餐具卫生、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运用风险分级监管理念和技术检测手段,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整立改,对涉嫌违法的经营主体,依法移送市局执法队查处。

四是强化重要节点监管。在老街美食街开市及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基层市场监管所联合老街旅游公司管理人员对老街及周边的餐饮经营户开展巡查;针对老街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提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下一步,将继续从抓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抓节日食品安全重点监管、抓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抓食品安全氛围营造、抓食品安全意识等方面入手,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同时,增强经营户法律意识,确保生产经营行为规范,不断健全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将营口辽河老街打造成一条安全放心的文化美食娱乐之街。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林泽 电话:15941714567

抄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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