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号) |
为了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编制2019年度地方立法计划,保障公民立法参与权,使立法充分体现民意、汇集民智、反映民情,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 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限于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突出我市地方特色,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经济社会建设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大问题。 三、立法建议项目的内容包括:拟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地方性法规的主要内容。 四、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五、本次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9日。 通讯地址:营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 编:115000 电话(传真):2656209 电子邮箱:ykrdfgw@126.com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