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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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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1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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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18日,辽宁省食品安全抽检人员对大石桥市金地佰亿佳生鲜超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检验结果腐霉利,氯氟氰菊脂和高效氯氟氰菊脂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该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经查,该单位在进货过程中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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