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探索深化监管机制改革,以行风带业务,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便利举措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加速推进全市企业设立登记、企业信 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为经营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今年以来,实施“千亿送贷”行动,投放贷 款 12.13 亿元,惠及经营主体 1721 户,71 户个体工商户被 认定为全国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企业认证全流程服务。截至目前,我市现有国家知识产权 示范企业 3 家、优势企业 32 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44 家, 营口自贸区、站前区被评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培育园区和试点培育县。
二是靶向服务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水平。精准对接营口理工学院、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果树科学研究所等单位,有序规范开展高校和科研院所存量专利盘活入库工作。截至目前,已盘点入库专利497件,完成率达到100%。开展申报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已申报入库企业34家,并推动指导入库企业利用盘活系统进行专利评价转化。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已备案产品111件,认定产品8件。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入园惠企”活动,举办专利转化运用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接活动14场,拓宽融资渠道,搭建政银企平台,实现精准对接。
三是严格标准保障食品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三年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食品安全。严厉打击肉制品、白酒、水产加工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完成白酒小作坊提升改造157家,建立示范店20家。全市建成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2584家。对全市校园食堂和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全市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