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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加快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充分运用网络平台进一步促进疫情防控药物保障机制》第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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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强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充分运用网络平台进一步促进疫情防控药物保障机制》已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客观地反应了我市药品安全的现状,同时也为政府有效实施药品安全监管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我们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推动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具有非常好的指导作用。针对全市药品安全工作现状,特别是您针对监管工作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以积极的态度,认真研究落实。

我市现有药店1621家、医疗机构2460家、药品生产企业8家、医用口罩生产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18家、医药连锁企业24家。药品生产企业、医用口罩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和医药连锁企业日常监管由省药监局稽查八处负责,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店及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并承担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疗用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前段时间,因药品批发企业涉疫药品上游供货吃紧、进货困难,药品零售受到一定影响,目前已得到缓解。

自省、市优化疫情防控30条及国务院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实施以来,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防控的重点由“防传染”转为“保健康、防重症”。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精准把握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任务,及时调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不断强化药品流通质量监管,持续加大药品价格监督执法力度,灵活应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药品和医疗用品监管工作,12月27日,市市场监管局栾勇局长亲自组织召开了全市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工作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场局纪检组、市营商局、市公安局食药侦和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全面加强了监管工作力度。1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药品质量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会议,相关部门和市医药行业协会等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分别介绍了近期我市关于药品价格及药品供给不足等问题的投诉情况、全市医药行业药品价格及药品供给情况、全市药品质量价格监督检查情况,会议认真分析总结了当前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月13日,组织召开了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暨节日市场重要民生商品稳价提醒告诫会,8家药品企业代表现场签署了承诺书,对被投诉举报比较多的企业进行了约谈告诫。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店347家,医疗机构8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2家,出动人员538人次,执法车辆148台,未发现药品价格与质量问题。

二、强化流通环节监管,确保药品和医疗用品质量安全

(一)加大药品质量监管力度。下发《关于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夯实零售药店质量主体责任,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紧盯防疫期间药品质量监督,严格药品进货经营渠道,审核“上下游”单位人员资质,避免从“非法渠道”购进;督促零售企业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规定;严禁零售阿兹夫定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安巴韦单抗注射液和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

(二)加强网络药品监督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督促网络销售零售企业,以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药品,严禁通过网络零售新冠肺炎治疗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三)允许具备相应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发出预警、告诫等,提醒个人严禁私自销售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企业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障市民用械安全。

三、加大价格监督执法力度,规范新冠治疗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价格

(一)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研究制定了《营口市关于组织开展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工作的方案》,及时转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商品价格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发放《营口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营口市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倡议书》,加强提醒告诫等宣传引导,全地区已发放提醒告诫函735份。

(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组织全地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价格监管关口前移,深入一线履行监管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监管、上下联动,针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商品,采取全市集中统一检查、结合日常检查、定时定点巡查、周期性检查、投诉举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精准发力,层层落实,依法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

(三)开展稳价保质专项行动。2023年1月12日至6月底,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围绕价格、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网络交易、产品质量和药械共5个方面11项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正在推进。自2022年12月9日起对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工作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

(四)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收集群众反应的价格问题线索并及时核查,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公开曝光。

(五)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在市场检查巡查中,采取行政引导、告诫等形式,对相关生产销售、批发零售、大型超市及个体经营者进行宣传告知指导服务,大力宣传相关市场主体价格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出台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政策,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引导督促经营者切实加强价格自律。

(六)强化应急措施预判。制定了《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针对本地区因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进行分析梳理,做好预判和准备,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对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切实稳定市场价格秩序提供支持。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一)及时调整监管措施。严格落实省、市优化疫情防控30条相关工作要求。各级监管部门不再执行“四类(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实名登记报送制度,各地药店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二)积极组织献爱心和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多渠道采购疫情药品。号召九宇康展、人民康泰、渤海大药房等连锁企业所属零售药店采取免费发放“布洛芬”“扑热息痛”的形式,满足人民群众急需用药。其中九宇康展发放1.6万粒、人民康泰发放20万片、渤海大药房发放40万片。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协调市医药协会组织药房为大石桥市社区、村屯捐赠诺氟沙星胶囊1万粒、氨咖黄敏胶囊1.2万粒、医用N95口罩1000片、医用酒精1000瓶,有效解决群众购药难问题。协调盖州宏威医药公司为盖州市东城办事处繁荣村捐赠扑热息痛0.2万片。积极组织动员医药协会、成大方圆等医药连锁企业采购防疫用药和用品,目前,各药店防疫用药和用品已基本满足广大群众需求。

(三)鼓励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对于供应紧张的疫情防控用药,鼓励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指导药店在拆零销售时,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严防拆零药品被污染或发生混淆,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同时采取灵活选择多种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药品说明书信息,提醒消费者服用药品有关禁忌等注意事项,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五、下一步计划

(一)不断提高疫情应对处置能力。一是提高政府防疫物资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疫情应对的前瞻性,科学完善防疫物资储备,进一步完善政府储备、社会捐赠、生产动员等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疫情物资保障能力。二是加强防疫物资组织生产调度。建立并完善重点医疗物资供应台账,建立与奥达制药、汉草堂、宝纯青水、康恒器械、日晟营津等医药物资生产企业常态化协调机制,帮助解决生产中实际困难,确保疫情突发企业满负荷生产。三是提升防疫物资需求精准测算水平。重点负责市辖区内医疗机构、养老院和福利机构等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精准测算新冠病毒诊疗药物、解热镇痛等重点药物、N95口罩、血氧仪等防控物资等医疗设备所需种类和数量,以备统筹调配全市医疗物资。四是加大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扶持力度。政府制定完善医药产业规划,鼓励医药企业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同时,分管部门定期到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困难,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本地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产品,做好扶持政策衔接落实,争取各级政策资金支持,保障企业正常运行。五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对存在少数生产、经营企业垄断原材料,垄断物资销售导致价格过高的情况,管理部门应加强监控管理,严防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现象发生,充分尊重企业的市场经营行为,为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五是做好疫情防控用药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加大对新冠对症治疗药品的来源渠道、储存条件、销售记录等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零售药店拆零销售、处方药销售等行为,严厉查处销售假劣药品、销售过期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全力推进药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疫苗、血液制品、国家集采中选产品、特殊管理药品等重点品种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实现年度全覆盖。二是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以药品安全周、禁毒宣传月等为契机,加大药品安全宣传力度,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形成浓厚的药品安全社会氛围。加大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力度。三是组织开展药品监管人员培训,扩大培训的覆盖面,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一次高质量的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一是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二是持续推进药品零售企业重点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夯实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三是持续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连锁门店擅自对外采购药品等问题。四是以特殊药品、网络销售药品、国家集采中选产品等为重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持续强化风险隐患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强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违法信息。

(四)加强对疫苗的流通监管。监督辖区内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切实落实疫苗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成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联动卫健部门,重点检查疫苗冷链管理实施情况,确保温(湿)度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确保疫苗储存和运输符合管理规范规定,确保配送和预防接种环节疫苗质量安全。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联系人:相福升(电话:1834065567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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