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电动车进楼入户、充电管理的建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30

【字号:

分享:

李晓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进楼入户、充电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2018)加强源头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按标准生产、降低标准生产、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违法行为,检查过程形成记录、建立台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置、迅速曝光。

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排摸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进一步掌握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牌、执行标准等情况,并建立台账。督促电动车经营者主动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要求验明产品质量合格标志和其他标志,严把进货渠道关,在进货时力争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依法保存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进货证明。

三是严惩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标准的蓄电池,以及无厂名、厂址的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违法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联系人:范广晖  电话:0417-266650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