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辽宁省专利奖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拟推荐第三批专利申报第二届辽宁省专利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一、拟推荐名单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1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ZL201610687594.7 |
2 |
辽宁嘉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ZL201810912408.4 |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促进科
联系人:曾爱玲 张一帆
联系电话:2666993
通信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3号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