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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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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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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边区俪湾生鲜超市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农产品案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3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公示,老边区俪湾生鲜超市店的产品名称:韭菜、购进日期:2022-10-26,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检验报告编号:GTJ202208S05184),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经查,当事人在进货过程中履行了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老边区俪湾生鲜超市店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已经在店面发出商品召回公告并停止销售问题商品。同时加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售出的食品安全。经复查,当事人达到整改要求。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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