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2家销售单位2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营口易尔惠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营口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
营口易尔惠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店销售的十年窖白酒(4.5L/桶52%vol)生产日期为2019-8-6,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项目不符合GB 5009.2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的测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营口易尔惠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店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已经在店面发出商品召回公告并停止销售问题商品。同时加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售出的食品安全。经复查,该企业达到整改要求。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二、营口市锐华商贸有限公司好好的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营口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
营口市锐华商贸有限公司好好的超市销售的老白干白酒(2.5L/桶42%vol)生产日期为2022-5-17,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项目不符合GB 5009.2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的测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营口市锐华商贸有限公司好好的超市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已经在店面发出商品召回公告并停止销售问题商品。同时加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售出的食品安全。经复查,该企业达到整改要求。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