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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

来源: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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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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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

营口金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本溪市南芬区孟海食品厂于2020年10月21日生产的台式绿豆饼(规格为405克/袋)。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超标,该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营口金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帮助企业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企业立即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并积极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同时加强落实员工培训规范操作,加强原材料索证索票工作,确保今后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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