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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行风建设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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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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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行风建设,不断强化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日常监管,提升执法水平,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优化审批服务。成立个体工商户培育三年行动专班,印发《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培育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规范全市经营主体登记工作,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件,推行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精简办事流程,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大力推广“全程网办”,实现“足不出户办企业”。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降低经营主体准营成本,惠及经营主体2.3万户。加强部门协作,有序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登记、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领域。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促进外商来营投资兴业。

 二是规范日常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的监管大数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提高监管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切实为监管赋能。在联合监管上做“加法”,2023年以来,全市共制定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28个,涵盖重点领域38个,抽查事项75个,参与部门20个,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在抽查频次上做“减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部门抽查的流程管理,在监管覆盖面不变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和规范涉企检查频次。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监管相结合,制定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的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大力遏制“随意抽查、盲目监管”问题。2023年制定抽查检查任务98个,抽查检查企业2440户、个体户165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9户,所有抽查检查结果都已公示共享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是提升执法水平。制定《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则(试行)》,明确执法监督责任,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完善市、县两级行政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落实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及时调整并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了违法事项、适用情形、法定依据和配套监管措施。坚持“宽严并济”原则,对适用轻微违法容错纠错机制的行为要以柔性执法为主,对严重损害市场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聚焦民生重点领域,统筹好执法办案力量集成效应。做好行刑衔接,加强部门合作,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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